檳警局扣留所情況糟透? EAIC:黃明志胡言亂語

檔案照

大馬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指出,創作歌手黃明志日前指檳城峇央峇魯警局扣留所情況糟糕,全是毫無根據的不實指控。

委員會主席拿督耶谷今日發文告說,該會在本月5日前往該扣留所突擊檢查時,透過閉路電視錄影發現,黃明志只與另12名扣留犯在M1-2扣留室共處約2小時,隨后這些扣留犯已被移去另一間M1-17扣留室,為黃明志提供舒適環境。

文告說,在8月22日下午6時45分至25日早上7時14分期間,黃明志都是獨自待在扣留所,因此駁斥黃明志與15名扣留犯共處簡陋狹窄的扣留室的指控。

黃明志因歌曲《Oh My God》MV涉及宗教惹議被逮捕和扣留4天,他在獲釋后于8月27日在面子書上,替15名一起拘留的緬甸非法外勞發聲請命,並指他們已被拘留超過30天,疑都患有肺癆,若不公開情況,他們只能在拘留所內等死。

文告指出,扣留所整體的清潔程度都良好及令人滿意,並指緬甸籍扣留犯遭扣留超過30天的指控,也純粹猜測。

“調查發現,12名扣留犯是于8月13日在檳城喬治市遭逮捕,扣留期限在26日結束,因此不像黃明志所指超過30天,因為當黃明志在22日被關進扣留所時,這些扣留犯只被逮捕9天。”

文告說,閉路電視也顯示這些扣留犯與黃明志共處時,狀態正常,並無不尋常事件發生,也沒有痕跡顯示他們不健康。

“因此黃明志指這些扣留犯健康狀況惡劣,若沒有接受治療可能會死去的指控都是毫無根據,純粹只是假設,這些指控也不真實;EAIC對該扣留所的管理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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