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前導遊楊寅失信案,控方提呈結案陳詞時,指被告預謀侵佔老婦鍾慶春的巨額財產,辜負老婦對他的信任,因此建議法官重罰被告,判他坐牢10到12年,以起阻嚇作用。
原本預計今天下判的楊寅失信案,因主控官昨天才將書面結案陳詞提交給法庭,法官以需要時間仔細研究為由,擇日下判。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表示,被告精心策劃和預謀侵佔老婦財產,並企圖掩蓋罪行。之後也毫無悔意,審訊期間行為反覆。
為保障新加坡日益增加的年長和弱勢群體的利益,控方建議法官判處被告兩項失信罪名成立,分別坐牢五到六年,以及坐牢五年半到六年半,刑期分開執行。
楊寅的代表律師鄒天齊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初犯,他視老婦為自己的奶奶,盡心照顧她,後來為協助家人還清債務而犯錯,並已表示後悔,請求法官判處被告,總共坐牢不超過三年。
《聯合早報》報導,楊寅面對349項控狀,他已認下做假賬、欺騙及牴觸移民法令和公司法令等347項控狀。案件尚未判刑。
楊寅面對的兩項失信控狀,指他在2010年2月19日挪用鍾慶春(89歲)50萬元(150萬令吉),以及在2012年間,挪用鍾慶春的60萬元(180萬令吉)。
楊寅在2006年到新加坡參加旅遊展時認識當時79歲的鍾慶春,並在回國後繼續與鍾慶春保持聯絡。後來,楊寅住進她家,過後被指侵佔她約4000萬元(1.2億令吉)財產。
警方介入調查,並在2014年10月31日將楊寅控上國家法院。他自被椌後一直還押樟宜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