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旅遊巴士著火案偵結 司機自焚肇事 死亡不起訴

(圖:互聯網)

針對台灣桃園機場旅遊巴士著火燒死26人事件,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周六下午4時召開偵查終結記者會時表示,根據相關證據,將把司機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但因人已身故,最后以不起訴結案。

由鉅龍旅行社承辦的遼寧24人旅遊團,今年7月19日搭乘巴士前往桃園機場,準備搭機返回中國之際,在高速公路發生火燒車意外,造成整團24名中國遊客,及台籍巴士司機蘇明成、導遊鄭焜文共26人全數罹難。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經過相關卷證送驗后,確定起火點在駕駛艙,且因鑑識人員沒有發現電線短路走火現象,因此排除電線走火釀禍的可能,而朝人為因素鑑定。

檢方依蘇明成體內酒精成分飆高,走道有汽油潑痕,車內還有5瓶汽油,以及蘇明成生前曾向友人抱怨性侵案官司纏身,恐有5年不見天日等跡象,最終根據相關證據,確認是蘇明成縱火釀禍。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蘇明成因此情緒低落,認為遭受司法迫害;另外,蘇明成也對時政不滿,向家人透露了輕生的念頭。”

文:綜合報導

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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