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起訴雖未必成事 欠卡債逾10年仍須解決

拖欠信用卡債務逾10年,是否還會被銀行追討。

⊙劉先生指出,自己有張上限8000令吉的信用卡應該是在2002年欠錢未還,如今包括利息,數額達4萬9000令吉。

“我應該過去10年都未曾還款,但如今突然有人打電話給我和我公司,向我追討這筆債務。”

他說,自己母親80多歲,也患有高血壓,擔心對方前往他家會影響母親病情。

他想了解,若信用卡在過去10年不曾還款,他是否還需要繳還該筆欠款?

★麥嘉強律師

根據事主描述,事主若有意償還,他可以主動向銀行了解當初積欠的數額是如何計算利息,導致變成如今的4萬9000令吉。

同時,他可以和銀行商談還款方式,如分期付款等,找出雙方都同意的方式還款。

若事主本身不願償還,選擇被動等待,他可能會被起訴上庭,如果銀行起訴事主,那么事主就需要聘請律師。

若上庭,由于數額超過3萬令吉,若對方起訴成功,事主可能被判入窮籍。

但依據民事法,若對方7年內沒有起訴事主,很可能會因到了10年才起訴而失敗,當然法律條文還是會因個別個案細節不一樣而有爭議,不能一概而論。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