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協處理.條件沒統一 市局收集訴求再協商

■卡魯(前排左3起)移交備忘錄和賠償訴求給劉開強。


增江南區淡巴漢搬遷賠償

(吉隆坡12日訊)基于2個居民協會處理增江南區淡巴漢(Jinjang Selatan Tambahan)Lot9714地段搬遷賠償事宜,以致賠償條件不一,令居民混淆,吉隆坡市政局因此將收集兩方備忘錄和賠償訴求后,召開聯合會議,尋找一勞永逸的方案。

增江南區淡巴漢Lot9714地段目前共有525個單位,約有3500名居民。

當地居民因一項吉隆坡市政局和私人發展商聯營的綜合發展計劃而需搬遷,有關發展商即在2013年與增江南區淡巴漢社區發展委員會交涉並召開居民大會,當時要求獲得雙層排屋的單位的賠償,不過最終此賠償條件被當局拒絕。

另一方的居民協會則要求一張地契,並曾與吉隆坡市政局召開會議商討賠償事宜,隆市政局也在7月發出建議書給當地居民,即首家庭(Keluarga Pertama)可獲得1000令吉的搬遷費、免費遷入800平方尺的廉價屋,以及遷入臨時單位可獲每月600令吉租金;至于第二家庭(Keluarga Kedua)可獲得3000令吉搬遷費、以20萬令吉購買800平方尺的可負擔房屋單位。

發3張搬遷通知信

隆市政局也在今年共發出3張搬遷通知信,即于1月27日、3月25日和8月31日,首批需搬遷的共有24個單位,其中3個廢置單位目前已拆除。

增江南區淡巴漢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席卡魯指出,當地居民已陸續接到相關通知信和建議書,可是對于有關決定感到混淆,因此即向隆市政局表明立場和身分,當局也要求他們近期內提呈備忘錄和賠償條件。

他指出,他們除了已提交備忘錄給甲洞國陣主席拿督劉開強,也會在明早呈交給吉隆坡市長和市政局的經濟策劃與發展組,並等待隆市政局召開對話會商討。

力爭最好賠償

發展委會提10大訴求

增江南區淡巴漢社區發展委員會提呈的備忘錄中有10大訴求,以為當地居民爭取最好的福利和應得的賠償。

卡魯指出,當地居民早前需支付每年30令吉的臨時地契費用和門牌稅,不過基于當地即將展開綜合性發展而在1997年無需支付臨時地契的費用,至于門牌稅也在2006年暫停付費。

他強調,該委員會在1997年已成立並為當地居民謀取福利,更曾在1999年透過各政黨為居民爭取分層地契,儘管地契的爭取被否決,也為居民爭取最佳的賠償。

“希望當地居民了解,我們才是你們與吉隆坡市政局還發展商之間的中間人,絕對公正公開。”

甲洞國陣主席拿督劉開強指出,他會在近期安排隆市政局與兩方的居民協會召開會議。

增江南區淡巴漢社區發展委員會10大訴求

1.早前持有臨時地契(EX TOL)的原屋主可獲得一間寬達1050平方尺的可負擔房屋單位。

2.搬遷后居住在臨時單位時可獲得每月900令吉的租金。

3.每戶搬遷費需有3000令吉。

4.第二家庭和其余可獲得4萬2000令吉的可負擔房屋單位,並獲得10%的折扣。

5.吉隆坡市政局是否物色合適的地段作為社區發展委員會的會所。

6.吉隆坡市政局是否合理賠償給所有商店和車廠。

7.吉隆坡市政局或發展商需確保一旦工程展延后所作出的賠償款項。

8.公佈LOT 9714的整體規劃和發展計劃。

9.欲了解當局是否物色合適的地段重建現有的宗教場所。

10.吉隆坡市政局需定時只與增江南區淡巴漢社區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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