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明:买屋量力而为
居者有其屋,几乎是每个人的愿望,尤其是在外租房的人士,总是幻想,一旦拥有自己的屋子,无需担心房东加租,无需担心被迫迁,仿佛只要买了房地产,就一切都安定下来。
但是,看着楼价的价格和收入的对比,生活开销越来越大,储蓄金钱的速度远追不上房地产价格的涨幅,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好像越来越远。
为此,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也推出一马房屋、可负担房屋、我的雪兰莪房屋等政策,希望帮助人民达成居者有其屋梦想。
同时,许多房产发展商提供首期优惠,所以购屋者无需准备大量现金,即可预订房地产单位,仿佛很轻易就成为业主。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指将发出借贷执照给有实力发展商,提供贷款补足差价,笔者无法理解这当中用意。
笔者以打工族的角度看待买房地产的这件事,买屋子最大的压力莫过于供房贷,若申请者向发展商贷款差额,即变成同时背负2份贷款。
银行对批准房贷有一定的标准,若银行视申请者的收入无法偿还高数额房贷,那发展商何来信心,认定申请者日后真的有能力偿还所发出的房贷差额?
买房子不是儿戏的事,如果购屋者在仓促、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购买房地产,分分钟走上供不起房贷而破产的局面,届时购屋者岂不是“财屋两失”,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