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奧奪牌難度更高” 前選手喜見價值上升

(吉隆坡13日訊)曾經為我國奪下首面殘疾奧運會獎牌的力量舉重殘障選手P.馬廉班說,殘障運動選手要在殘奧會奪牌,比起一般體能正常的奧運選手更不簡單。

“我感到高興的是,殘障奧運選手們付出的努力,其價值都在上升中,因為在2008年,所有在殘障奧運會奪得金牌選手,只獲8萬令吉、銀牌獲4萬令吉,銅牌也只有2萬令吉,如今選手可分別獲得100萬令吉、30萬令吉和10萬令吉的獎勵金。”

P.馬廉班接受《星報》訪問時說,他自1980年開始,就代表我國出戰殘障奧運會,當時並沒有教練從旁協助,發生任何狀況,須獨自去面對和解決,國家體育理事會只在2008年才為殘障奧運選手安排教練。

P.馬廉班在1988年的韓國首爾殘障奧運會中,成功為我國奪下首面獎牌(銅牌),最后一次代表我國出戰殘障奧運會則是2008年的中國北京殘障奧運會。

建議譯成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大馬宗鄉青聯合總會總會長 拿督斯里林振輝

建議媒體,把Paralympic Games翻譯成“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會更貼切,並對相關運動員表示尊敬。

這是我的一項建議,參加這項賽會的運動員比起常人,擁有更強的鬥志與毅力,是值得平凡人尊敬的,如果故意將他們劃分為“殘障”,對他們來說並不公平。

參加這項賽會的運動員比起常人,擁有更強的鬥志與毅力。

歷屆運動員成就應受認可

★民政黨署理主席拿督謝順海

呼籲政府,給予在歷屆殘奧會獲得成功的殘奧運動員應有的認可和獎勵,因他們過往的犧牲和成就不應被遺忘或忽略。

也呼籲國家體育理事會考慮給予前殘奧會獎牌得主與目前獎勵幅度相同的追溯性獎勵。

認為政府和國家體育理事會為前殘奧運動員追溯和調整獎勵,將向民眾設立一個認可、尊重和支持殘障人士的良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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