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柔苏丹车队监5个月 主妇控阻差办公鲁莽驾驶
(新山13日讯)29岁家庭主妇因无牌驾驶及阻碍柔佛苏丹车队,今日被控阻差办公及鲁莽驾驶时认罪,被判坐牢5个月兼罚款5000令吉。
巫裔被告努哈斯琳达面对两项控状,今早在新山第一推事庭及新山交通法庭个别面控。
被告先被庭警押往新山第一推事庭提控,控状指她于本月9日下午约4时半,在地不佬路往哥打丁宜方向12公里处,阻碍警员M.古马执行公务,牴触刑事法典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达2年、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向法庭求情时说,自己育有两名孩子,且最大的孩子患有疾病,需要长期复诊,且家庭只有丈夫工作,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两年内无法申请驾照
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宣读判词时说,被告不遵守执法员的指令,还违抗指令,需要给予警告,因此宣判被告坐牢5个月。
另外,被告在新山交通法庭面控时,则被控于相同时间及地点,鲁莽及危险驾驶,对公众构成危险,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1)条文(鲁莽驾驶)。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罚款最少5000令吉或不超过1万5000令吉,及可被吊销执照。
被告承认罪行,她也以同样理由向法官求情,法官莎丽娜裁决被告坐牢1天兼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8个月替代;另外,被告两年内也无法申请驾驶执照
此案主控官皆为西蒂阿斯玛副检察司。
不理指示让路踩油加速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即本月9日下午约4时半,女被告不理会柔佛苏丹车队护卫警员的指示让路,还踩油门加速,并差点撞上负责指挥交通警员的摩哆。
事发时,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在随行护卫车队护送下,正前往丰盛港,并在地不佬路往哥打丁宜方向12公里处,遇上被告驾着国产普腾Gen2轿车。
此案报案者,即车队其中一名护卫警员M.古马,当时就指示女被告让路给后方的车队,但她非但未减速让路,甚至还踩油门加速,并差点撞上该名警员的摩哆。
被告是在行驶至某处时被拦下,尽管当时路上有许多车辆,但她还是试图倒退轿车,但不成功。
周二上午,被告的丈夫也前往法庭聆审,并在法庭下判后,即为妻子缴清因鲁莽驾驶被判的5000令吉罚款,但被告还是因为阻差办公罪名,必须入狱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