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建成:发展商放贷?讲爽的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植建成:发展商放贷?讲爽的吧!

前阵子,朋友向银行申请房贷,他要借90%,但银行只批了70%,他无力去筹那20%的差额,只好望屋兴叹。直到上星期,房地部长诺奥马提出了“发展商放贷”的可行性,他才重燃希望。



“买房,不靠银行”,说起来多么豪气干云!我们从一步入社会开始,就一直在受银行的气,申请信用卡被拒、车贷被拒、房贷也被拒,人说银行业和保险业是最现实的行业,果真没错,

当你困顿时,最需要某种服务或保障时,他们总会拒人于外,当你渡过难关,生活顺遂时,他们又会找上门,推销你不需要的东西。

两边借钱先还谁?



银行无情,发展商若能伸援手,当然最好不过。按照部长说法,我的朋友短缺的那20%,正好可向发展商借。但买房子,可是要签买卖合约的大交易,其中涉及了许多权责的问题,吾友和我讨论之后,越来越觉得不可行,仅罗列三点:

第一,若屋主供不起房子,屋子归谁?以传统的借贷方式,“屋主”只是银行的“房客”,在屋主有能力供完房子之前,房屋的所有权,都归银行所有,一旦供不起房贷,银行即可拍卖房子。

但是如果发展商也来参一脚,宣称也有房屋“4分之1”的所有权,那产权问题将变得极为复杂,银行绝不愿意看到这一点。借贷合约要怎么签?房子的地契,是由银行还是发展商保管呢?

第二,向两边借钱,你要先还哪边?粤语片都听过啦:“出来行,就预要还”,当有一方愿意借钱给你时,就意味了你要还钱。当房子的钥匙拿到后,你要先还给借你70%的银行,还是先还借你20%的发展商?这两方,没有人会说“你先还给另一方吧!”他们都知道,你本来就是一个半合格的借贷人,双重的房贷,随时会压垮你,他们都会趁你断气前,尽快连本带利拿回钱。

认真你就输了

第三,“发展商放贷”若真落实,还是苦了借贷人。如今银行的房屋放贷率,约4.5%,但发展商可把利率调高到18%!这简直就是大耳窿的标准了。若以30年为限,屋主向银行借钱,最终共要付1.8倍的房屋价,但向发展商借贷,就要付近5倍的屋价!而且每个月的还款额,比银行多一部,债仔的钱,永远只能还利息而己。

发展商放贷,说易行难。连宣布这个计划的部长诺奥马,看来也只是一知半解,只能一直强调一个好处,说如果发展商倒闭,借贷者就不用还钱给发展商了(但银行那边还是要还啊)。而内阁部长也纷纷吐糟说,诺奥马并没在内阁提起,看来这只是他的临时起意(是他参加大选脑力激荡营,突然想到为国阵拉票的计策吗?)。各位想买房的人,听听就好,认真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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