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屋中間單位禁養狗風波
(馬六甲14日訊)歷史城市政廳今日強調,現有中間單位已獲執照養狗者不受影響和可繼續養狗,而市政廳也從未強硬禁止符合條例的市民養狗,包括要求有關市民在期限內將狗帶離住處。
市議員莫哈末尼占今早召開新聞發布會強調,儘管禁止中間單位養狗的條例早在2013年8月生效,但市政廳至今都沒有對上述中間單位的養狗者採取行動。
他說,市政廳是在2013年8月停止發出養狗執照給中間單位的居民,不過其他符合條例的養狗者則可依舊獲得執照。
他舉例,住在角落單位、半獨立式單位、獨立式單位、甘榜屋、圜丘或農場、工廠的人士,只要符合市政廳的條例及狗隻的數量符合要求,隨時可向市政廳申請養狗執照。
“市政廳從今年1月至8月共發出2956張養狗執照給符合資格者,這與反對黨所言,市政廳禁止市民養狗是不正確和具有誤導性的說法。”
今年發2956養狗執照
莫哈末尼占今早在其他市議員林涌德、莫哈末賈米爾、市政廳法律局官員阿茲林等陪同下,如此指出。
莫哈末尼占說,針對日前反對黨議員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市政廳執法員在甘榜拉班發出2張通告,禁止有關養狗者一事作出澄清,指執法員是接獲民眾的投訴,才前往該處展開對付行動。
“市政廳在今年1月至8月,共接獲173宗來自民眾的投訴,投訴事項包括養狗者沒有照顧衛生、飼養的狗隻製造噪音等。”
他強調,在2013年以前就獲得養狗執照的中間單位市民,可繼續飼養現有的狗隻,只是新的申請則不被批准。
“市政廳在2013年開始停止發出養狗執照給中間單位的養狗者后,養狗執照部門至今只接獲不超過10項來自上述單位養狗者的申請。”
沒戴狗牌狗主接通告
莫哈末尼占促養狗者需為所飼養的狗戴上印有執照號碼牌子,違例者一律會接獲通告!
他說,此舉是方便執法員登門調查時,而養狗者又不在屋內時進行記錄工作。
“飼主必須將該牌子掛在狗的頸項上,違例者一旦被發現將接獲通知,要求到市政廳配合調查。”
他說,若養狗者讓狗在屋外遊蕩,執法員一旦捕獲后將要求狗主在7天內前往認領,否則將遭人道毀滅。
另一方面,針對面子書上近期流傳一則貼文,指州政府只針對養狗者而沒針對養貓者一事,莫哈末尼占澄清市政廳對所有動物都一視同仁,包括執法員也多次針對貓只帶來的衛生問題展開逮捕工作。
“我譴責散佈該貼文者無禮,因為對方將甲首長的照片和狗的照片合成,對他人非常不尊重。”
沒執照才指示帶離狗隻
莫哈末尼占揭露,日前接獲通告的養狗者,是因沒有獲得養狗執照,才被執法員要求在7天內將狗帶離住處。
“執法員是在接獲投訴後前往了解情況,結果發現養狗者是在沒有養狗執照的情況下養狗。”
他說,市政廳在今年1月至8月接獲的投訴中,大多數都是沒有獲得養狗執照下養狗,另外則是沒有顧好環境衛生;執法員經過實地了解后,也發出84張通告給上述違例者。
“我促請反對黨停止誤導民眾,而上述接獲通告的甘榜拉班居民,是因為沒有養狗執照才會接獲通告,及被指示在7天內將狗帶離住處。”
另一方面,莫哈末賈米爾也強調,其自身也有養狗,但前提是沒有為左鄰右舍帶來困擾。
“我認同養狗可以達到防賊的用意,但前提是我們也必須顧及他人的感受。”
歷史城市政廳養狗條例
排屋角落單位:最多可養1只狗,條件是必須獲得鄰居的同意
半獨立單位:最多可養2只狗,條件是必須獲得鄰居的同意
獨立式單位或甘榜屋:最多可養3只狗
圜丘或農場:5公頃範圍可養3只狗、6至10公頃可養5只狗及10公頃以上地段,每公頃可增加多一只
工廠,除了食品工廠:最多可養1只狗
其他不被列入的建築物:必須獲得市政廳同意和發出養狗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