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男魯莽駕駛炫技 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
(吉隆坡14日訊)1名無業飆車族魯莽駕駛摩哆炫技,今日被控上庭時俯首認罪,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
地庭推事努魯法依茲也諭令被告莫哈末阿菲祖(20歲),繳交3000令吉抵押金,及需在半年內完成社會服務。
被告也被撤銷P牌駕照,且今後2年不得申請執照,同時每月也必須到鄰近警局報到。
被告被控於5月12日凌晨2時20分至2時30分,在吉隆坡拉惹勞勿路騎摩哆“上演”帶輪絕技(wheelie stunt),他因此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此罪最低刑罰是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最高1萬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同時吊銷駕駛執照達2年。
較早前,被告代表律師再那奧馬以被告已反省及母親為單親媽媽為由,要求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