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文:這3面金牌的意義
要不是我國健兒連奪3面金牌,大多數國人應該不會關注,甚至不會知道有殘障奧運會的存在。舉國歡呼中,有不少或是因為這3面金牌彌補了我國在奧運3面銀牌的缺憾而發出。然而,我們並非道德聖人,偶爾功利思考無傷大雅;重要的是我們對殘奧,以及更廣義的殘障群體的關注,是否只止于這3面金牌?
殘障奧運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戰爭結束后,遺下大量殘障軍民,運動成為了協助這些復健中的殘障者重塑自信的最佳途徑之一。1948年,路德維希.古特曼醫生在英格蘭為二戰時受傷的殘障軍人組織了一個運動競賽,后來衍生為1960年首次在羅馬主辦的殘障奧運會。我必須承認,這段殘奧歷史回溯,也是我在奪金熱潮的推動下才上網搜尋得知的。可是如果這3面金牌可以推動國人對殘障人士權益的關注,這也達到了殘奧會主辦的宗旨和目的。
最缺乏尊重與體諒
殘障人士所面對的最大障礙,恐怕不是殘疾本身,而是來自社會異樣的眼光。大部分人對待殘障人士的態度,幾乎都可以歸類成兩個組別:要不是同情與施捨,就是偏見與歧視。在這兩極化的對待方式的中間,正是我們所最缺乏的尊重與體諒。
殘奧會在奧運會后隨即進行,就是為了讓殘障人士與健全人一樣,擁有平等參與體育競技的權利。殘障人士也可以憑著自己毅力和鍛煉,挑戰“更快、更高、更強”的目標。我們為殘奧選手加油打氣,不會以同情及憐憫的眼光來看待他們在賽場上的表現,而是以鼓勵及讚賞作為出發點。要是可以把這種態度延伸到日常生活中,我們對待殘障人士除了俯視的同情之外,也會增添多一分平視的尊重。殘障人士或許無法彌補肢體及生理功能上的缺陷,但我們對他們的尊重,卻可以協助他們在心靈上得到補足。
或許,我們也應該重新考慮“殘奧會”這個中文譯名。“殘奧會”的英文名Paralympic,是以Paraplegia(下半身不遂)的“Para”與Olympic(奧運會)的“Lympic”合組而成。然而,與其突出殘障的概念,“Para”也可以解釋為Parallel(平行),Paralympic可以被詮釋為與奧運會平行、同等的運動會。平行、同等,不就是殘障人士所最需要的認同與尊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