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公司RM1500 女書記被控失信不認罪
(吉隆坡15日訊)旅行社華裔女書記私吞公司1500令吉,不但被公司開除,更吃上官司。
這名女子今日在地庭被控失信罪名,她否認有罪,法官哈斯布拉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與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劉慧儀(譯音,30歲)是在樟卡淡比多拉路福建大廈的Truly Asia旅遊有限公司當會計書記,于今年2月17日向受害者唐玉明(譯音,55歲)收取公司1500令吉的款額,但卻把錢私吞,牴觸刑事法典第408條文(失信)。
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4年及鞭笞,同時也可被罰款。
此案主控官卡馬魯副檢察司指出,這項罪名不允許被告獲釋,但法官可視情況看被告能否保釋。
被告在求情時,指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家中有父母及6個兄弟姐妹,目前沒有工作,要求降低保釋金,法官最后作出上述決定,並擇定此案在10月1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