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修改婚姻法令會面 副揆臨時拒見楊錦成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針對修改婚姻法令會面 副揆臨時拒見楊錦成

楊錦成
楊錦成

獨家報導:甯嘉歡
(吉隆坡15日訊)民青署理總團長楊錦成原定今日與數個非政府組織,針對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修正案與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會面,后者卻在最后一分鐘拒見。



他說,阿末扎希昨日發出邀請函,邀請國陣成員黨和非政府組織,就該修正案的草案進行對話會,提供意見。

楊錦成向《中國報》說,阿末扎希今午12時在布城香格里拉酒店準備進行對話會,卻在最后一分鐘拒見。

“我在前往酒店途中收到電話,指副首相只與部長和副部長會面,讓非政府組織感到失望。”



他認為,阿末扎希相信對話會時間不足夠,才臨時決定只與部長和副部長會面。

此外,楊錦成發表文告指出,民政黨質疑該修正案解決未成年孩童單方面改教的漏洞,並指應修訂其他矛盾性法律,否則該修正案將存有問題和無效。

他說,他已詳細審查該修正案的草案,認為該修正案必須做些調整。

“儘管該修正案十分詳盡,但沒有解決迫切問題,即未成年孩童不應單方面改教;我們將就此事與內政部長會面,表達意見和建議。”

“該修正案的草案包括針對現有條文作出6項修正,並新增2項條文。”

“在提呈該修正案的同時,也必須同時修正聯邦憲法第12(4)條文、121(1A)條文與第9目錄中的第1項第2行,以及伊斯蘭家庭法令的第46(2)條文和伊斯蘭法管理法令的第95(b)條文。”

他說,伊斯蘭家庭法令的第46(2)條文授權決定民事婚姻的離婚,而伊斯蘭管理法令的第95(b)條文,也允許單親父母單方面為孩童轉教。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