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兄,你我都是“有屋一族”,對發展商的整體素質及國內房地產的整體政策,你覺得房地部長諾奧瑪提出“發展商提供貸款予購屋者購屋”的方案,行得通嗎?
根本就是極度荒謬,而且不切實際的建議。
首先,戴兄會覺得我國許多發展商,擁有足夠資金貸款給購屋者嗎?許多發展商本來就沒有什么現錢,政府批准發展商“先售后建”,導致發展商到處立門戶,先向銀行貸款建屋子,再從購屋者手裡收回錢,之后才把屋子建起來。
就連“先建后售”的方式都做不到,我們還如何期待發展商找錢來借給購屋者?根本不用期待,連頭期錢也休想。
第二,跟銀行貸款比較可靠和安全,還是跟發展商貸款比較可靠和安全?給我選擇,我一定不會跟發展商借錢買屋,這跟“阿窿”借貸沒啥分別,而且在沒有金融體系支撐下,貸款的利率不可能低過銀行。
發展商的素質參差不齊。跟銀行借錢,戴兄如果拖債的話,銀行不會派人去你家淋紅漆。可是,如果是發展商借錢給戴兄,如何擔保自己不會遇見信譽不好的發展商,因拖債搞到住家慘遭淋紅漆或受到各種干擾?
錯了就認吧
諾奧瑪妙想天開,以為這樣就會促進購屋熱潮,虧他想得出這種“屎橋”,自揭經驗不足的毛病,結果反招第二財長佐哈里極力反對,暴露內閣各說各話的笑話。
要刺激屋價和購屋潮,本來就應該先去蕪存菁,趁著低潮期淘汰劣質發展商,留下真正有素質的發展商,才能促成“先建后售”的政策,並照顧購屋者的權益。
諾奧瑪啊,別堅持己見,錯了就認吧,新科房地部長嘛,需要時間長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