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調高總統參選人門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加坡調高總統參選人門檻

(新加坡16日訊)新加坡政府上周公佈憲法委員會民選總統制檢討報告,政府週五發表白皮書,回應委員會在報告中所提出的多項建議,闡明政府立場。



政府大致上接受了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但在一些方面則持有不同意見。其中委員會建議:“鬆綁”民選總統所扮演的象征角色和以及實質監管權,改由國會委任總統扮演象征角色。

對此,新加坡政府認為,總統既然是掌管國家第二把鑰匙、擁有監督政府職權的關鍵人物,他就必須擁有人民的委託。因此總統繼續保有象征意義,並實質擁有監管權,而總統必須經過選舉選出。

政府接受的則建議包括:參選人必須曾擔任私人企業、法定機構或國營企業的最高執行職位;評估私企參選人財務管理能力的指標,從1億新元(約3億令吉)繳足資本,改成至少5億元股東權益。



不過,政府不同意把參選人擔任最高職務的最低年數,從3年增加到6年。

另外,政府同意參選人在卸下企業或政府高層職位后的一定年限內競選總統,以確保經驗和資歷符合時勢,不過年限應該定在20年,而不是委員會建議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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