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穎:指證老千勿退縮

行情不好,經濟低靡的時候,許多人都面對經濟困難的問題,也許是因為這樣,不懷好意的人才有機會抓住每一個人面對經濟的壓力,作為他們詐財的工具。

人人都想買屬于自己的房屋、產業,或是創業、在短時間內增加收入等,當聽聞可以更便宜的價格或輕鬆的勞動,就能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的時,就陷入老千的圈套。

這些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如早前的“房屋中介”代購人民組屋單位事件,這類伎倆其實早在數年前就很“盛行”,儘管報章一再報導,加上人民代議士也不斷警惕大家,始終還是有人上當。

就因為不斷有人上當,才造就老千的圈套越來越大,越來越多人上鉤。

雖然這批老千也落網了,可是,我們不能忽略的是,老千在庭上是否會真的被控告,他們所受的刑罰是否和他們的所作所為成正比?

老千落網,上到法庭,分分鐘會因證據不足而只需承擔非常輕微的刑罰;所謂的證據不足,也不排除就是受害者的指證不足以將他們施予重罰,或者一些受害者根本不願出來指證。

針對不願站出來指控老千的受害者,雖說這是他們的選擇,但他們能夠接受讓他們受傷害、損失的老千就這樣逍遙法外,再到別處去以別的方式繼續行騙?

撇開良心不說,投報和指證犯罪者本來就是身為公民的責任;若哪天看到同樣的老千再行騙,也不可完全歸咎于司法不公或執法不嚴,因為身為受害者也不願為自己聲討公道,那還可怪罪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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