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為何銀行收傘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劉玉梅:為何銀行收傘了?

活到這把年紀,我的認知中,但凡買房子,借房貸,買車子,借車貸,都是與銀行或法定金融機構交易的事。



最近,聽說我國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門,向內閣提呈,由發展商貸款給購屋者的建議,以讓無法獲銀行借貸的購屋者,提供另一個房貸的管道。

這兩年來,房價急速爆升,市場上幾乎已找不到10萬令吉以下的房產。新房價高,舊房價也水漲船高。

除非家裡有產業留下,或父母補貼,否則,剛踏出社會工作,按大馬的大學生起薪2千400令吉,在30歲以下的年輕人,想要自購新房子安身,是不大可能的事。



他們的收入,扣除了個人的生活費,交通費,月月都是月光族,不必想給父母零用,連添件新衣,新鞋,或傢俱,都得再三考量。那一間動輒20萬,30萬的房子,就更別作夢了。

但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即令是蝸居,也得有個地方棲身,所以,前幾年,一些發展商甚至使出,無需付頭期的優惠條件,吸引公眾買房產。

但房產買下后,后而來的沉重房貸,讓業主漸漸越來越難于負擔,買了房子的人,好比從此揹上了一個重重的蝸牛殼,重得讓人喘不過氣來。

最后,房子供不起了,欠下銀行大筆房貸。房子被銀行沒收,拍賣,最后,銀行也快被拖跨了,不得不收雨傘自保。

政府現在想出,讓發展商借房貸給購屋者,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市場遊戲,志在刺激房產市場,挽救上下遊的經濟。

但試想想,財雄勢大的銀行,都不敢冒風險了,叫發展商上陣,難道發展商的財力,系統,比銀行更強大?更完善?若不是的話?豈非利息更高于銀行,房子更貴,又弄出更多新的問題,難于收拾。

政府對待國家房產業的政策,應該從全面考量,先確定,房產是供民居住,而非供發展商炒作經濟用途。

在新加坡,年輕人第一次買房子,據知,政府是有提供一個數目的補貼,新婚夫妻的話,各有一份,合起來足夠付房貸首期,往后,按月供貸款,就比較輕松。不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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