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再次要求公眾尊重父親遺願,拆除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
《聯合晚報》報導,前天(9月16日)是已故李光耀的93歲冥誕,李瑋玲當晚在面子書上寫道,父親是罕見的政治家,他為建立新加坡窮盡一生精力,過程中從未別有意圖,也堅決反對“英雄式的崇拜”。
李瑋玲透露,父親晚年曾數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證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以免成為“供人崇拜的遺跡”。
她說,由於內閣“拒絕”作出承諾,李光耀生前決定在遺囑最後加入一段話:“這是我的願望,也是亡妻柯玉芝的願望。在我過世以後,我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必須馬上拆除。如果我女兒瑋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也必須在瑋玲搬出後馬上拆除。”
李光耀去年3月去世後,李瑋玲繼續居住在歐思禮路38號。
她和弟弟李顯揚後來也公開李光耀遺囑有關處置故居的內容。他在遺囑中表明,若子女因法律修改或各種規則約束而無法拆除房子,那他希望家人不對外開放住家。
李瑋玲表示,父親的遺願應受到尊重,若將故居保留下來等於是向新加坡的政治人物和有意從政的人“發出錯誤信息”。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去年4月在國會上發表聲明時表示,他身為兒子自然希望執行父親遺願,但最終須由“屆時的政府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