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詮釋網絡言論 證據不足 法庭拒發延扣令 2男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主觀詮釋網絡言論 證據不足 法庭拒發延扣令 2男獲釋

林正南(左起)與莫哈末西迪被帶往新山推事庭時申請延扣令時,面容疲倦憔悴。
林正南(左起)與莫哈末西迪被帶往新山推事庭時申請延扣令時,面容疲倦憔悴。

疑發表詆毀已故伊斯蘭黨長老協商理事會主席拿督哈侖丁及穆斯林的2名雪州男子,今午3時被警方帶往新山法庭申請4天延扣令不批,預計今日可回家與家人相聚。



2人分別為62歲的林正南(譯音)和50歲巫裔男子莫哈末西迪,他們隨后被送回警局辦理警方口頭保釋程序。

他們的代表律師陳永建受詢時認為,警方沒有理由將2名分別住在雪蘭莪莎阿南和八打靈再也的嫌犯,帶到新山推事庭申請扣留令。

“同時,警方單憑一張網絡照片即扣查我的當事人,並且在逮捕起當事人逾10個小時內,警方也未採取調查行動,此做法有不尊重法庭程序之嫌。”



他也強調,其當事人在网絡發表的言論,并沒有指名道姓,完全是觀看者自我詮釋。

他認為,警方若要傳召當事人問話,可隨時在各地警局傳召,無需將他們帶到新山。

林正南于今晨12時45分,在莎阿南住家被警方逮捕,并遭扣查1架手机,而莫哈末西迪則是在今晨4時30分,在八打靈再也住家被逮捕,其1架手机和1台電腦也被扣查;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調查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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