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 拳打 拋飛 熱水淋身 1歲幼童遭繼父凌虐
男子對1歲大繼子施毒手、掌摑拳打,甚至把他拋飛2公尺外造成他頭骨骨折,還狠心用熱水淋身燙傷,今早被法官訓斥其殘忍行為社會難容,判他入獄6年6個月及打鞭6下。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陳光偉(25歲)當過乩童。不幸遭虐待的是他的女友與前男友所生的1歲兒子,為保護男童和他的母親,媒體不可報道他們的姓名。
他被控於2014年11月至去年3月,在新加坡西部一個組屋單位,對同居女友的1歲大兒子動粗,認罪後今早被判刑。
被虐男童的生母案發時是被告的女友,因懷了他的孩子而帶著男童住進他家,3人同房。
同住3個月後,被告就對男童的哭鬧感到厭煩而出手打他,之後的4個多月內,被告屢次因男童哭鬧和嘔吐,再對他施毒手,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甚至曾抓起男童將他拋飛2公尺外。
男童哭得更厲害也嘔吐不止,被告抱他去廁所沖涼,但沒查水溫,直接淋水,造成男童被燙傷。
可憐男童過後陷入半昏迷緊急送院治療,眼部腫痛,頭骨骨折,緊急動手術治療,在醫院加護病房留醫。
所幸男童最終保住性命,目前被寄養家庭收養。(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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