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诠释网络言论 证据不足 法庭拒发延扣令 2男获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主观诠释网络言论 证据不足 法庭拒发延扣令 2男获释

林正南(左起)与莫哈末西迪被带往新山推事庭时申请延扣令时,面容疲倦憔悴。
林正南(左起)与莫哈末西迪被带往新山推事庭时申请延扣令时,面容疲倦憔悴。

疑发表诋毁已故伊斯兰党长老协商理事会主席拿督哈仑丁及穆斯林的2名雪州男子,今午3时被警方带往新山法庭申请4天延扣令不批,预计今日可回家与家人相聚。



2人分别为62岁的林正南(译音)和50岁巫裔男子莫哈末西迪,他们随后被送回警局办理警方口头保释程序。

他们的代表律师陈永建受询时认为,警方没有理由将2名分别住在雪兰莪莎阿南和八打灵再也的嫌犯,带到新山推事庭申请扣留令。

“同时,警方单凭一张网络照片即扣查我的当事人,并且在逮捕起当事人逾10个小时内,警方也未采取调查行动,此做法有不尊重法庭程序之嫌。”



他也强调,其当事人在网络发表的言论,并没有指名道姓,完全是观看者自我诠释。

他认为,警方若要传召当事人问话,可随时在各地警局传召,无需将他们带到新山。

林正南于今晨12时45分,在莎阿南住家被警方逮捕,并遭扣查1架手机,而莫哈末西迪则是在今晨4时30分,在八打灵再也住家被逮捕,其1架手机和1台电脑也被扣查;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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