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對于燒芭事件能夠減少70%,有一定的成就感。
為此,他們呼籲鄰國不可批評。
批評聲浪本來就不受歡迎。
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提意見的人、批評者只要是善意的,即使提得不正確,本來也是無罪的。
批評的目的,本來就是讓聽取意見的人,即使沒對對方所提的缺點錯誤表示認同,至少也值得引以為戒。
主要就是為了引起自我批評的能耐。
問題是很多時候,對于批評者的評語,我們容易保持的回應態度是認為只是攻其一點,不及其余。
對于人或事的評語,我們很難從全面看。對于評論者,往往也只是抓住一點就攻擊,為此引起有偏見的批評之嫌。
比如批評檳城政府廉價屋,有人的父親收取佣金。這是重要和有力的評語,可以作為全體人員很好的提醒和指正。可是如果把評語的回應轉向爸爸,就沒有得選擇而有欠妥當。
所以,批評時應該把重點強調在,將來面對同樣的問題時可以解決的方案與建議,比如增加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與投標的管道,應該會遠比多多鼓勵來得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