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青年被警击毙案 家属诉政府3警官
(槟城19日讯)3年前5名印裔青年被警方击毙案,5名死者家属日前入禀槟城高庭,起诉大马政府及3名警方高官,并要求法庭裁决,警方当时的行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以及是否符合人权标准。
4名答辩人为槟州警察总部的警官莫哈末纳因、时任槟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拉欣、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及国家首席秘书。
起诉人代表律师为巴迪班、普瓦尼斯瓦兰及古马兰。
巴迪班说,家属是针对他们的儿子于2013年8月19日,在双溪里蒙一公寓,在警方展开的“雷霆扫黑特别行动”(Ops Cantas)下被击毙一案,入禀法庭。
罪犯也有人权
根据媒体报导,警方指上述年龄介于21至31岁的5人为私会党徒,围捕行动进行时警方遇袭,被逼开枪还击。
巴迪班说,每个人都拥有人权,就算是罪犯也不例外,案发后,死者被指为“职业杀手”等,但警方是否有证据证明,以及是否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这些需要法庭去审理。
他今午联同大马人民之声槟城支部协调员罗贵玲,及兴权会成员加尼森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5名被击毙的死者为哥比纳、苏列斯、拉美士、拉堪及哥琵纳。
会上,拉美士母亲娣拉嘉拉娣哭着说:“他们(警方)的做法可以被合理化吗?”
苏列斯父亲穆鲁卡森高呼:“我们要正义!”
此案将在10月14日,在槟城高庭过堂。
另一方面,巴迪班说,槟城第一地庭也将就上述案件召开验尸庭,5宗案件将分别在10月13日及14日开审。
赶在最后一刻入禀
巴迪班说,早在案发后,要求一名律师协助处理此案,不料因律师拖延处理,导致家属在今年7月才找他协助。
他说,庆幸此案来得及在民事诉讼期3年届满前一天,即8月18日入禀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