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青年被警擊斃案 家屬訴政府3警官
(檳城19日訊)3年前5名印裔青年被警方擊斃案,5名死者家屬日前入稟檳城高庭,起訴大馬政府及3名警方高官,並要求法庭裁決,警方當時的行動是否遵守國家法律,以及是否符合人權標准。
4名答辯人為檳州警察總部的警官莫哈末納因、時任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拉欣、警察總長丹斯裡卡立,及國家首席秘書。
起訴人代表律師為巴迪班、普瓦尼斯瓦蘭及古馬蘭。
巴迪班說,家屬是針對他們的兒子於2013年8月19日,在雙溪里蒙一公寓,在警方展開的“雷霆掃黑特別行動”(Ops Cantas)下被擊斃一案,入稟法庭。
罪犯也有人權
根據媒體報導,警方指上述年齡介於21至31歲的5人為私會黨徒,圍捕行動進行時警方遇襲,被逼開槍還擊。
巴迪班說,每個人都擁有人權,就算是罪犯也不例外,案發後,死者被指為“職業殺手”等,但警方是否有證據證明,以及是否遵守標准作業程序,這些需要法庭去審理。
他今午聯同大馬人民之聲檳城支部協調員羅貴玲,及興權會成員加尼森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這么說。
5名被擊斃的死者為哥比納、蘇列斯、拉美士、拉堪及哥琵納。
會上,拉美士母親娣拉嘉拉娣哭著說:“他們(警方)的做法可以被合理化嗎?”
蘇列斯父親穆魯卡森高呼:“我們要正義!”
此案將在10月14日,在檳城高庭過堂。
另一方面,巴迪班說,檳城第一地庭也將就上述案件召開驗屍庭,5宗案件將分別在10月13日及14日開審。
趕在最後一刻入稟
巴迪班說,早在案發後,要求一名律師協助處理此案,不料因律師拖延處理,導致家屬在今年7月才找他協助。
他說,慶幸此案來得及在民事訴訟期3年屆滿前一天,即8月18日入稟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