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沒特定位子.人行道不行 請問腳車可泊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沒特定位子.人行道不行 請問腳車可泊哪?

新光大旁的“行人腳車道”,也泊了一些腳車。
新光大旁的“行人腳車道”,也泊了一些腳車。

報導/攝影:梁傑華
風車路人行道腳車被搬走
(檳城20日訊)缺乏地方停泊、又沒有告示牌警告,腳車騎士認為,檳島市政廳執法員貿貿然搬走泊在人行道旁的腳車,是太不應該。



近日面子書流傳的視頻,檳島市政廳執法員把泊在加馬購物中心人行道上的腳車搬走,此事引起熱議。

《中國報》訪問數名腳車騎士,了解他們的看法。

騎士林志倫指出,喬治市缺乏腳車泊車位,因此相信有關騎士才把腳車,泊在人行道上。



不過,他也認為,這是“無奈”的事,因相關騎士沒有地方停泊,然而,市政廳若不搬走泊在人行道的腳車,又對行人不好。

“執法員可伸縮性處理此事,但不一定要搬走腳車。”

此外,騎士劉子奇指出,執法員應先警告,才把腳車搬走。

應先警告才執法

“當天被搬走的多數是外勞的腳車,他們可能在加馬上班,下班後才發現腳車‘不見’。”

詢及是否擔憂以後若把腳車泊在人行道,恐會遭取締,他說,本身通常不會把腳車泊在人行道。

“我也不會泊在摩哆車位,多數把腳車泊在看得到的地方。”

另外,騎士李春發指出,市政廳應對腳車騎士更友善,不該搬走相關腳車。

他認為,市政廳可在相關地點置放告示牌,警告騎士不該在人行道泊車,過後才採取執法行動。

騎士吳泰安也認為,市政廳應在市區設立更多腳車架,讓騎士停泊腳車。

“這些腳車架必須設在顯眼的地方,防止被偷。”

執法視頻流傳
“市廳欺負中下階層”

檳島市政廳執法員搬走停泊在人行道上腳車的視頻,在“Penang Idiot Parking & Reckless Driver”面子書專頁上載後,引起網民熱烈議論,有者狠批市政廳“欺負”中下階層人士。

網民指出,腳車多數屬於外勞及年長者,市政廳的做法是“欺負人”。

也有網民揶揄執法員“太得空”,若有時間取締腳車,就應處理光大一帶,摩哆違例停泊路旁問題。

此外,也有網民質問,若腳車不能泊在人行道上,應該泊在何處?網民認為,除非有關地區設有良好的腳車停泊設施,而有關腳車又胡亂停泊,執法員才該採取取締行動。

王宇航:取締行動非針對腳車

檳島市政廳公共教育及執法小組委員王宇航指出,市政廳的執法行動,並非是針對腳車。

他指出,有關行動是“清理人行道”,即把阻礙人行道的障礙物清理,包括腳車。

“我們當天也扣押一些擺放在人行道的雜物,但視頻卻只拍我們搬走腳車,顯然是別有居心。”

可泊在摩哆車位

王宇航強調,“清理人行道”是項例常行動,執法員會根據時間表,到特地地區展開行動。

“若剛好有關地區有腳車泊在人行道,我們就會搬走腳車。”

詢及腳車不能泊在人行道,應泊何處時,王氏說,騎士可把腳車泊在摩哆車位。

他也說,市政廳將探討在市區各熱點,增設摩哆車位及腳車架的事宜。

詢及為何不先開罰單給停泊在人行道的腳車,王宇航說,因為腳車沒有車牌,無法開罰單。

“如果是摩哆,我們可以開罰單。”

另外,他指出,被搬走的腳車,將放在柑仔園時代廣場後方的儲藏中心,相關騎士可到該處贖回,贖金是1輛2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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