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贷款偿还期35年已足够
国家银行说,贷款偿还期35年已非常足够,并认为把偿还期延长至40年,不但将导致人民的融资成本增加,也无法改善房屋负担不起的问题。
截至今年7月,国内金融机构遭拖欠房贷数额,按年增加10.1%至4602亿令吉,其中约75%或150万借款人是首购族。
国行说,最长35年房贷偿还期限对借款人来说,已是绰绰有余,让他们在退休前解决房贷。举例来说,如果借款人在25岁借款,35年偿还期代表他们将在60岁退休年龄时才偿清贷款。
“这意味着,如果将房贷偿还期限延长至40年,将进一步增加融资成本,并且无法显著改善个人每月分期付款偿还能力。”
近日媒体报导,指国行是否该探讨将贷款偿还期从35年,延长至40年。
国行针对此事今日发布文告指出,国内金融机构将继续对有能力偿还房贷的个人放贷,包括首次购屋者。
“可负担房产潜在买家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贷款问题,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房屋的可负担性,及合理价格房屋供应不足。”
国行指出,执行负责任贷款指南旨在保护个人利益,让可以在偿还期限内有能力偿还贷款的人借款。这是为了避免借款人因超额债务负担陷入经济困难,反而进一步导致他们失去房屋所有权。
金融机构有责任确定借款人收入在法定扣款、必需品开销和其他义务性支出后,仍有能力偿付贷款。这是为了确保借款人可以持续偿还贷款,并有余额做供生活支出,以及应付未来上涨的金融利率和生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