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律師分析觀點 表面沒違憲實則相反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0日訊)根據一些政黨律師分析法律精神的觀點指出,遵從憲法不只是字眼上沒違反憲法,也要遵從憲法精神,維護民主權利為基本原則。
換句話說,從法律字眼,選委會沒有增減選區,表面上沒違憲,但大幅搬增選民,並沒有顧及選民利益,實際上已違反憲法精神。
受訪的政黨律師說,選委會此次主要向華人選區“開刀”,把認為是支持反對黨的華人搬走,再將支持執政黨的馬來人搬進來,尤其反對黨在過去大選得到眾多選民支持及贏得亮眼成績的選區,選委會都把支持反對黨意向的選民“搬走”了。這對長期服務的議員及選民來說,很不公平。
改變選區形態
霹靂州行動黨法律局主任梁卓經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就理論和技術層面,選委會沒有增減選區,也沒變動選區。
“但選委會大刀闊斧‘搬動’選民來劃分選區,顯然改變選區形態,已違反選委會中立性及‘票票等值’選舉原則。”
梁卓經也是雙溪古月區州議員,其選區約有4000名選民,被搬走的1400名選民中,僅200名支持巫統,其餘1200人確定支持他。端洛選區7000名選民,逾半達4000人被搬走,流失都是鐵票選民。
“選委會或從303和505大選結果,將華裔選民歸類為支持反對黨,馬來人支持執政黨,進行大搬動,但選民投票意向隨時改變,選委會不應把各族分化。”
一些不願具名的國陣成員黨律師比喻,當一個人說有問題時,不是問題,當一群人說有問題時,可能有問題,若朝野政黨都反對時,選委會選區劃分建議就真的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