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第6被告供出 曾撞死者车及藏尸地
(吉隆坡20日讯)“副检察司凯文莫莱斯被杀案”今日续审,第31名证人即武吉阿曼打击有组织罪案特遣部队(STAFOC)警官峇鲁助理警监点出,第6被告尼马兰亲口告知,曾用一辆三菱Triton撞及死者轿车,和向警方供出收藏凯文莫莱斯遗体地点。
主控官拿督阿都拉扎副检察司引导峇鲁供证时,询及证人是否从第6被告得知藏尸地点时,曾遭到被告辩护律师拉惹哥巴反对,认为这不应作为供证记录。
阿都拉扎解释,他让证人供出有关资料,仅证明被告点出凯文莫莱斯的藏尸地点,而且这只是一项讯息;最终,法官阿兹曼阿都拉同意接该供词。
泽地水呈黑色
峇鲁说,他于9月14日,接到指示到吉打双溪大年执行任务,抵步后接获一名警官沙查里警监指示,向尼马兰录取长达约2小时的口供,被告透露出对此案重要的讯息,即他曾以三菱Triton撞及死者轿车。
他指出,隔日,沙查里指示他,将第6被告从吉打抵返吉隆坡,准备将被告交至查案官,不过,在返回吉隆坡路上,尼马兰讲出同样重要资料,告知警方他可以带领警队到凯文莫莱斯藏尸地点。
“我也带着第6被告前往梳邦再也警区与查案官会合,并在被告引领下,前往偏僻的藏尸地点。”
峇鲁说,若非被告引领,他根本不会抵达该区,而且该地点相当宁静,杂草丛生和长满矛草,该沼泽地也被草丛遮盖著,泽地的水呈黑色,还有异味。
“被告点出有关藏尸地点,那里四周的杂草都曾有压过痕迹,还有明显从沼泽地驶出的轮胎痕迹。”
藏尸铁桶6人抬不动
装有凯文莫莱斯遗体的铁桶,从沼泽地取上来时,出动6个人都抬不动!
峇鲁说,抵达该区后,有关鉴证工作交给鉴证组同事,他则与第6被告一起远处观望,当时鉴证组接手,往沼泽地取出该铁桶,唯出动6人都无法抬出重物,最后,必须出动一辆轿车将铁桶拖上马路。
他也指出,铁桶拉上岸后,是非常湿,而且相当硬,直到消拯人员从铁桶中间割开,即看到一个麻包袋,而该袋子中间有一个洞,可清楚看见有人的牙齿。
控方也将三菱Triton轿车和装着凯文莫莱斯遗体的铁桶和洋灰,带到法庭,而这第31名证人也认出有关证物与此案有关。
该案将在本月21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