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今日續審,第31名證人即武吉阿曼打擊有組織罪案特遣部隊(STAFOC)警官峇魯助理警監點出,第6被告尼馬蘭親口告知,曾用一輛三菱Triton撞及死者轎車,和向警方供出收藏凱文莫萊斯遺體地點。
主控官拿督阿都拉扎副檢察司引導峇魯供證時,詢及證人是否從第6被告得知藏屍地點時,曾遭到被告辯護律師拉惹哥巴反對,認為這不應作為供證記錄。
阿都拉扎解釋,他讓證人供出有關資料,僅證明被告點出凱文莫萊斯的藏屍地點,而且這只是一項訊息;最終,法官阿茲曼阿都拉同意接該供詞。
澤地水呈黑色
峇魯說,他于9月14日,接到指示到吉打雙溪大年執行任務,抵步后接獲一名警官沙查里警監指示,向尼馬蘭錄取長達約2小時的口供,被告透露出對此案重要的訊息,即他曾以三菱Triton撞及死者轎車。
他指出,隔日,沙查里指示他,將第6被告從吉打抵返吉隆坡,準備將被告交至查案官,不過,在返回吉隆坡路上,尼馬蘭講出同樣重要資料,告知警方他可以帶領警隊到凱文莫萊斯藏屍地點。
“我也帶著第6被告前往梳邦再也警區與查案官會合,并在被告引領下,前往偏僻的藏屍地點。”
峇魯說,若非被告引領,他根本不會抵達該區,而且該地點相當寧靜,雜草叢生和長滿矛草,該沼澤地也被草叢遮蓋著,澤地的水呈黑色,還有異味。
“被告點出有關藏屍地點,那裡四周的雜草都曾有壓過痕跡,還有明顯從沼澤地駛出的輪胎痕跡。”
藏屍鐵桶6人抬不動
裝有凱文莫萊斯遺體的鐵桶,從沼澤地取上來時,出動6個人都抬不動!
峇魯說,抵達該區后,有關鑑證工作交給鑑證組同事,他則與第6被告一起遠處觀望,當時鑑證組接手,往沼澤地取出該鐵桶,唯出動6人都無法抬出重物,最后,必須出動一輛轎車將鐵桶拖上馬路。
他也指出,鐵桶拉上岸后,是非常濕,而且相當硬,直到消拯人員從鐵桶中間割開,即看到一個麻包袋,而該袋子中間有一個洞,可清楚看見有人的牙齒。
控方也將三菱Triton轎車和裝著凱文莫萊斯遺體的鐵桶和洋灰,帶到法庭,而這第31名證人也認出有關證物與此案有關。
該案將在本月21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