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書指雪王儲改教 前甲首長認罪 罰款19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面書指雪王儲改教 前甲首長認罪 罰款1900

 (檔案照)
(檔案照)

馬六甲前首長阿都拉欣淡比仄今日針對在面子書上指雪州王儲改教一事認罪,被地庭判處罰款1900令吉,或監禁3個月。



阿都拉欣承認在去年9月25日犯下有關罪行,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條文。

控狀指被告(65歲)於去年9月25日上午8時,在莎阿南默斯迪卡王宮(Istana Mestika),使用本身面子書賬號,發表一則有關東姑阿米爾改信天主教的貼文,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在同一罪名下被定罪超過一次,則面對最高5年監禁。



至於交替控狀,則指阿都拉欣淡比仄在相同地點和時間,發表同樣的貼文,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隨著阿都拉欣淡比仄今日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認罪被罰,並針對他在社交媒體上的貼文向雪州蘇丹沙拉夫丁道歉後,控方決定撤銷拉欣所面對的煽動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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