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我们抗争”集会被控 6人表罪成立
人民公正党霹雳州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新邦波赖区州议员陈家兴和另外4名“我们抗争”(Kita Lawan)组织成员,被控在集会中蓄意阻止吉隆坡市政局官员执行任务一案,今日在推事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6名被告须在11月28日及29日出庭自辩。
郑立慷与陈家兴以及4名“我们抗争”(Kita Lawan)组织成员──徐灶生(鹅麦县新村事务协调官)、淡米拉拉森(安邦再也前市议员)、杨明忠(译音)和颜志谋(学生),被控在去年的3月27日凌晨12时15分,于独立广场展开“警察总长下台”静坐活动时,与前来清场的吉隆坡市政局执法员发生冲突。
6人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徐灶生因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打伤1名市政局执法员,结果他也牴触了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其任务),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摄影:刘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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