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钱900万 油棕园主不认罪
一名油棕园主在沙巴内陆省根地咬地方法庭,被控洗黑钱近900万令吉。
被告郝锦山(译音,55岁)被控于2013年5月29日至同年9月23日之间,在根地咬大众银行,接受一家律师楼的6张支票共899万6000令吉并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口,但这笔款项是非法取得,因此触犯反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5年和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并要求法庭容许他保释外出候审。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阿都马纳批准被告由2名本地人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法官订于今年10月27日过堂。
昨天,被告则在亚庇地方法庭被控于2013年8月14日,在沙巴土地发展机构,教唆该局总经理乔治,通过4次由该局银行户头过账至一家律师楼899万9999令吉30仙,作为征用根地咬县苏克4块土地的赔偿,实际上,该土地是属于州政府,被告无权索偿。
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与相同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这项条文最高刑罚为坐牢2年至20年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