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有一件事做得很對。
養育孩子的費用越來越大,人們改進了制度,提高稅額,加強育兒扶助,政府承擔大部分教育開支,大多數歐洲國家,做到了大家共同分擔下一代成長經費的責任。
所以,歐洲同樣面對少生孩子的問題,可是沒有落到民族生存危機的境地,也沒到韓國、台灣及我們這麼不再多生就有危險的狀況。
當生活開支提高,當人們更追求個人生活情趣,當人們不想多生或不生孩子的念頭形成潮流之前,增稅與公家從各方協助育兒的制度已經推行。多數人可以生養孩子,比較沒有妨礙自己餘暇生活又找不到足夠錢去教養孩子的難題。
母子保健有公家負責,從幼兒園到大學階段,龐大經費由政府善用稅金去應付,再加上種種育兒的支援,更重視個人生活情趣的歐洲人,反而為社會提供了足夠的生育需求。
有一個絕對重要的重點大家要自省。
歐洲政治貪污比較少,甚至低到不成問題。官不貪,制度健全,交出重稅,沒中途被食掉,都用回育兒及生活保障去了,人們知道付出的錢最終用回社會中去,重稅付得心甘情願。
——心語(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