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一直为丈夫打理生意,若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向男方索取过去的薪金?
⊙任小姐指出,姐姐与姐夫结婚逾20年,婚后姐姐帮忙姐夫打理杂货店和照顾孩子。
她说,最近,两人决定要离婚,虽然孩子已经长大,若离婚姐姐生活仍需要获得保障,可否向姐夫索取赡养费?
她说,过去多年辛苦打理杂货店,不曾收取酬劳,现在可否要求配姐夫缴付薪水给姐姐呢?
★林若辉律师
妻子可要求丈夫每月给予赡养费,以及分配丈夫名下的资产,包括银行的存款及产业等。
遗憾的是,没有办法索取过取回过去的薪水,毕竟当时以太太身分为为丈夫打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