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今日在高庭取得准令,以就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對其被控貪污案發表的言論,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高級聯邦律師拿督阿馬吉星證實,高庭法官拿督哈妮峇法麗古拉今日在案件于內庭過堂時,發出上述准令。
代表莫哈末阿班迪的阿馬吉星向媒體指出,他們是就林冠英透過社交媒體所發佈的媒體聲明,已醜化法庭和干預司法行政,因此採取這項法律行動。
他說,他們會在兩週內入稟申請,要求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由於這是總檢察署的單方面申請,因此林冠英或其代表律師無需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