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突要求缴清房贷 可依据合约交涉
银行突然要求一次性缴还1万5000令吉房贷款项, 让贷款者大喊吃不消!
⊙陈太太指出,早年前,丈夫和小姑联名购买和一间廉价组屋,当时候两人向银行贷款。
她说,随后她们就和小姑失去联络,而组屋单位突然被银行通知将被拍卖,尽管如此,最终单位已被拍卖。
她说,单位透过拍卖,尚欠银行钱,为了解决问题,丈夫亲自与银行协商。
“银行允许我们每月以220令吉缴贷款,直至2028年,为了保障双方,所以签署一份文件。”
她说,日前接到银行通知,要求一次性缴还1万5000令吉的贷款,但经济并不允许。
“我们不解,银行不是说好缴款到指定期限,为何突然改变?她想问当初与银行签署文件是否有效?
★林若辉律师
既然当初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和签署合约,白纸黑字的条款仍有效。
建议事主依时时缴付贷款,避免银行以“毁约在先”的情况下,针对现有条款做出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