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芬:“附加”法官存在 不影響上訴庭法官擢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里芬:“附加”法官存在 不影響上訴庭法官擢升

敦阿里芬
敦阿里芬

(吉隆坡21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說,“附加”(Additional)法官的存在,不會影響上訴庭法官擢升為聯邦法院法官的機會。



他是針對已退休的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陳國華,重新受委為司法專員事宜,接受媒體追問時如是指出。

他說,這不是新鮮事,因為早在1960年退休的聯邦法院法官斯瓦星甘,是首名獲再次受委的聯邦法院法官。

“聯邦憲法第122(1A)條文,允准委任退休法官。”



他說,陳國華只是“附加”法官,他的出現不會影響現有15名聯邦法院法官;目前很多法庭案件需要審理,因此法庭要更具伸縮性。

“當局是胥視退休法官的經驗而重委法官,其實,未來有計劃將上訴庭法官擢升為聯邦法院法官。”

寫判詞需小心

他說,聯邦法院法官涉及七司和五司,但現在案件很多,需要不斷審案,司法工作比以前更具挑戰。

“這實在不容易,加上司法作業程序透明化、網絡發達,人民從網絡掌握資訊和消息。

“當你寫判詞時,就不能像以前那樣倉促,凡是都必須很小心,這是一大挑戰,特別是現代有新科技和新媒體,其實這對各造都好

即將在近期內退休的阿里芬、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和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皆獲延長任期。據悉延長任期6個月。

詢及誰是阿里芬的“接班人”時,他說,人選是有的,只是他不確定會是何人,還說“這事需保密”。

另外,他透露自己將在本週六(24日)前往菲律賓出席相關會議,與東協成員國的大法官們,一同討論有關氣候變化和污染等議題。

他說,對于印尼的林火問題,我國暫未有相關司法管轄權,不過,大馬政府會與印尼合作,定時開會。

不平等成東協國同化障礙

阿里芬說,東協成員國在經濟、社會和結構方面不平等,是成員國在同化過程的障礙。

“儘管東協成員國之間很多協議,但各國領導人在執行方面的動作很慢,有民調更顯示,東協只執行了30%的協議。”

此外,他說,東協成員國有必要加強經濟方面的合作,從簽署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就能察覺各國的差距。

他以東南亞國家作比較,指新加坡秉持自由經濟,而柬埔寨、寮國和緬甸的經濟不開放,因此收入方面出現很大差距。

另外,他認為,東協不曾有任何人權機制,因此採納《東協憲章》(ASEAN Charter)將是東協成員國,在成立人權機制的過程中邁進一大步。

要求司法與法律服務“分開”

阿里芬說,他早前已要求將司法與法律服務“分開”,這項建議已提呈內閣。

“有關工作在進行中,一旦獲得批准,首席主簿官將領導推事和地庭法官,屆時就能讓人民看到司法是獨立的。”

他受記者詢問時說,目前地庭法官和推事皆由國家元首委任,但這些法官同時也是“公務員”,從司法角度而言,法官和推事必須是“獨立”的,但他們的身分有衝突,外界會質疑他們的獨立性。

阿里芬在2016年初,將一份建議書呈給司法與法律委員會,要求地庭脫離總檢察署監督。

此外,阿里芬說,“安華雞奸案”是一個複雜的案件,因此相比其他案件,它用更長時間審結,但整體而言,我國司法界在案件審結方面,達到預期目標。

“在2009年時,我國的法庭案中,不少已拖了5年、10年……從這看來,我國雖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案件拖了那麼久都還未審結,那麼法律途徑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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