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没有抛弃婴儿的权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余佩妮:没有抛弃婴儿的权利

最近很多弃婴案,继雪隆一名男生在饲养的狗狗引导下发现活生生的弃婴后,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一名值班清道夫数日前竟在再循环资源回收桶(也就是垃圾桶)里,发现一个装有婴尸的黑色垃圾袋。



这些弃婴都是刚出生数日的婴儿,十月怀胎辛苦生出的孩子,谁可对自家孩子如此残忍,就这样当垃圾的丢弃在沟渠或垃圾桶,何忍弃之?

欧洲中世纪的修道院有“弃婴转盘”的措施,很多生下孩子却因各种原因不能养育孩子的父母,会把新生儿偷偷放在这个转盘上,让修道院发现婴儿,继而收养。

其实,大马也有类似的弃婴收容箱,可让一些不负任的父母把婴儿放在箱内,箱内适合婴儿卧躺,不致令婴儿受到伤害,可是,国内依然不时听闻有弃婴被丢弃在路旁、草堆及沟渠等,有些原本有生命迹象,都因长时间无人发现,最终死亡。



身旁有很多年纪渐长却结婚多年无所出的友人,试过很多方法都依然“造人”不成功,看到弃婴新闻总是感叹造化弄人,想拥有的难以拥有,不想要的却获上天赐送,天使遭遗弃,只能重返天上俯视不负责的父母。

根据我国目前可以对付弃婴的法令,主要是刑事法典第317条文(抛弃)、300条文(谋杀)、299条文(刑事杀人)、318条文(隐瞒出世,秘密弃尸)及309条文(杀婴),政府应加强对付弃婴父母的刑罚,弃婴行径等同谋杀,以最重刑罚来对付弃婴者,部分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奉劝这些父母,你们没有抛弃婴儿的权利和理由,如果不能承担拥有一名孩子的后果,当初即不应贪一时之快及不做好避孕防范措施,弃婴比堕胎更令人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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