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聯名屋子,若其中有人不願出售,是否無法賣出。
張先生指出,他和弟弟共同擁有一間排屋,已經供完房貸。
“最近我想要出售那間屋子,但弟弟不願意,目前那間屋子是我弟弟和母親居住,弟弟也會每月象征性補貼房租給我。”
他想了解,如果聯名房屋的其中一方不願賣,另一方可否向法庭提出賣屋要求?
★林若輝律師
萬一談不妥的話,上庭拿庭令,強制性賣屋是最后的方案。
建議事主還是可以先和弟弟商談,如果弟弟願意,可以把哥哥手上的房屋所有權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