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憂草:警局周圍造勢引不安
政黨、親政黨或自稱無黨派的組織,經常針對時下課題投報,促請警方調查某某謠言或指控,以維護社會安寧和國家和諧。
警方也有責任秉公完成調查,避免因一方的指控,對另一方不公平。
這是因為各造有權針對時事敏感課題報案,報案中心也必須受理這些投訴,以正視聽。
有些報案者還會拉大隊,在警局的外面或附近造勢,他們吶喊、舉大字報或拉橫幅,引起路過者注意,同時也搏到出位的版面。
他們成功達到宣傳目的。不過,他們似乎忘了,警方是地方上維護治安的單位,在警局外面造勢恐引起人們不安。
任何人為了展示自己的力量,而把警察局外面的馬路或空地,當作自己住家的前院,在報案後“順便”召集人馬囂張吶喊,有欠妥當。
雖然,出了警察局,公眾這么做並沒有違法,我也沒說這會牴觸法律,只是稍有理性的人都明白,這些舉動可能引起居民不安,甚至誤會發生甚麼大事。
在更加適當的地點拉橫幅、喊口號或叫陣,演馬戲、耍雜技或猴子戲,沒有人會去多管。
這些地方可以是報案者的住家、組織的會所,但絕對不是警察局的周圍。
有些街頭造勢,只是在記者面前表演。物色其他地點做馬戲團表演,再把記者叫來採訪,宣傳目的也一樣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