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申判藐視法庭 林冠英指示律師抗辯
(吉隆坡22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已指示代表律師,對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取得高庭准令,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事宜,全力抗辯。
林冠英的代表律師哥賓星今日發文告指出,其當事人對本身面對指責,感到受傷害。
“我們被指示,代表我們的當事人,全力反對總檢察長提出的申請,以及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為他討回清白,因此,我們會馬上採取必要的行動。”
哥賓星也是蒲種區國會議員。
“林冠英面對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而對他造成嚴重影響。”
莫哈末阿班迪是在週三取得高庭准令,以就林冠英對其被控貪污案發表的言論,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總檢察署是針對林冠英在社交媒體所發佈的媒體聲明,醜化法庭和干預司法行政,而採取這項法律行動;該署會在兩週內入稟申請,要求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哥賓星指出,他未接到有關總檢察署向法庭申請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的訴訟文件。
“我將會在收到有關訟訴的文件后,在必要時發表進一步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