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哈尼斯:根據被告供詞 找到運屍轎車

載運凱文屍體的銀色普騰統領轎車。

(吉隆坡22日訊)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今日在高庭續審,打擊有組織罪案特遣部隊(STAFOC)警官阿都哈尼斯繼續供證時指出,他是根據此案第7被告提供的地址,順利找到載運凱文屍體的銀色普騰統領轎車。

阿都哈尼斯也是此案的第32名控方證人,他指出,他向第7被告拉威錄取約2小時的口供時,后者透露普騰統領停放在他位于吉打州的住家,而另一輛三菱Triton四輪驅貨卡則停放在他的朋友家。

他說,隨后有3名警員就根據拉威提供的地址前往吉打州,發現該汽車和一輛起亞(Kia)轎車停放在一間住家內。

“當時警員在被告家門外呼叫,但沒人應門,因此只好召喚吊機將起亞轎車吊走,再用車內的電線啟動普騰統領。”

他說,當時其中2名警員從吉打州將該輛統領駕回冼都警局調查。

阿都哈尼斯指出,他向拉威錄取口供時,拉威告知,案發當天,他跟幾個人一起駕駛Triton四輪驅貨卡前往吉隆坡泗岩沫路,並在該路段撞上凱文駕駛的普騰統領。

他說,拉威與其他人拐走凱文后,隨即使用途磨機磨走凱文駕駛的普騰統領底盤和引擎號碼,再燒毀該車輛。

他說,拉威也透露,他們也將凱文身上的物件,即錢包、戒指和手錶丟在瓜拉雪蘭莪一帶的河流。

此案將在明日續審。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