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一名冷氣維修員因參與和進行恐怖組織活動,以及擁有與恐怖組織有關的物品,今日在推事庭被提控,並禁止被保外。
被告阿馬法理斯(20歲),在通譯員唸出控狀時,僅點明表示明白控狀,他也表現冷靜。
首控狀指出,被告于今年的6月9日至7月30日期間在克拉末住家,利用名為“Pak Kodi”的微信賬號,參與、進行與“伊斯蘭國”(IS)相關的活動,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30G(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30G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監禁最高3個月。
次控狀則指被告,于今年的8月29日,在克拉末住家內,涉嫌擁有一件印有爪夷文的黑色衣服和一部裡頭存有“伊斯蘭國”相關圖片的迷你平板電腦,而被警方逮捕。
被告因此觸犯了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30JB(1)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監禁不超過7年。
被告沒有聘請辯護律師,此案主控官為慕妮拉副檢察司。
推事諭令被告禁止保外,並把案件移交至高庭,等候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