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情局谍案 前少校判囚18年
(台北23日综合电)台湾军情局退役少校王宗武,奉命前往中国搜集情报,却被中方招揽成为“双面间谍”,返台后招揽退役上校林翰,刺探军情局派驻中国、海外人员名单等机密向中方泄露。
高院考虑王男缴回犯罪所得298万元(约39万令吉),对其判刑18年,林翰则被判刑6年,全案可上诉。
王宗武自1993年起曾奉台军情局指示,四度以台商身份作掩饰,到中国搜集情报,但王的身份其后被中国情报单位识破,并于1995年被中国招揽为“双面间谍”,向中国提供台军情局本部人事资料、派驻中国的人员名单,及从中国搜获的机密内容。
在新马交付情报
2005年王宗武返台后申请退役,却在台湾发展组织,吸收军情局师弟,并于2013年招揽了刚退役的林翰。之后,王、林两人除定期收受中方酬劳外,又两度接受中方招待赴马来西亚、新加坡旅游,当面交付机密资料于中方人员,林翰并将他在军情局派驻日本时所知的讯息告知中方。
军情局接报后呈报国安局,认为两人涉犯国家安全法、情报工作法,交由调查局国安站侦办,经两年多监听、监控,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