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被撤总检察长职 阿都干尼:首相有权
(吉隆坡23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指出,总检察长与法官或总审计司职位不一样,首相有权随时更换总检察长人选,以便委任他认为适合的人选。
阿都干尼去年7月被“辞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委任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取代阿都干尼。
阿都干尼今日在国际大马法律大会论坛,针对“民主制度下机构的独立性”课题被出席者提问时,这么回答。
“即使修正(联邦宪法)也不能保障(总检察长职),因为过去已经发生委任政治人物担任总检察长职位的先例。”
他说,公务员都受到公共服务通例的约束。
参与讨论“民主制度下机构的独立性”课题的主讲嘉宾,包括上诉庭前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古杜布查曼、韩国律师公会总秘书杨焕黄(译音),讨论会的主持人是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拉古纳。
针对出席者提问,根据现有的公共服务条例,政府不能在没有任何理由或没有经过听证会下,辞退公务员,阿都干尼是否可以就被辞退作出上诉时,莫哈末阿里夫回答说,建议阿都干尼通过法庭程序挑战他“被辞职”的决定。
但阿都干尼稍后则说,由于总检察长职与其他公务员不一样,受到公共服务通例约束,首相有权撤换总检察长。
另一方面,莫哈末阿里夫提到民主制度下的机构独立性,不仅是需要司法改革,其他机构如警察部队、选举委员会、总检察署、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银行、媒体、金融机构等等,也需改革,尤其是警队,必须拥有完全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