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视证据下指示 警依法律行事没错
(吉隆坡23日讯)“警方在蓝宝坚尼被抢和寻获事件中所采取的行动,都是依据法律行事,总检察署则根据警方取得的证据给予指示,并无差池!”
“买宵夜被抢蓝宝坚尼”案再生事端,尽管法庭日前已判决名车归还给刘姓女车主,但是事主却不甘被指报假案和2名男子没被扣查一事,其代表律师林立迎昨日要求警方再作回应。
针对此事,沙登警区主任美格莫哈末阿米鲁丁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回应,警方接获蓝宝坚尼失窃投报后着手调查,先在大城堡一间餐馆逮捕52岁男子,上个月1日在万挠收费站发现驾驶蓝宝坚尼的47岁男子。
他说,警方调查完毕后将报告于上个月25日交给副检察司,并在后者指示下,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提供假情报或报假案条文调查事主。
“同时警方也根据总检察署的指示,把蓝宝坚尼归还给一名华裔女子。”
他说,至于早前被捕的2名男子,在警方调查完毕后已让他们口头保释外出,接下来的调查工作报告,警方将呈交给副检察司,以获得进一步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