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給馬交所假報告表罪不成立 3投資公司前職員獲釋
(吉隆坡23日訊)3名投資公司的前職員被控提供虛假報告給大馬交易所,今日在地庭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其中一名“拿督”級的前職員聞判后更當場鬆了一口氣。
3名被告分別是Kosmo科技工業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莫哈末阿茲漢(51歲)、前會計經理林海隆(41歲,譯音)和前事務部經理拿督諾韓查(51歲)。
地庭法官諾莎里達基于控方無法證明3名被告罪行,因此沒有要求3人在庭上自辯,宣判3人無罪釋放。
此外,諾莎里達也諭令歸還15萬令吉保釋金給莫哈末阿茲漢和林海隆、及20萬令吉歸還給諾韓查的擔保人。
據悉,法庭是在傳召控方32名證人后,作出上述判決。
控狀指出,在2011年,莫哈末阿茲漢和諾韓查被控8項罪名,即呈交2006年和2007年虛假報告給大馬交易所,至于林海隆,則面對8項同謀罪名,即協助提供虛假報告給大馬交易所。
3人因而在1983年證券工業法令第122B(a)(bb)條文下被控,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22(1)條文下同讀,罪成將被判罰款最高3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0年。
不過,3人皆不認罪。
此案主控官為哈斯里副檢察司,辯方代表律師為拿督威詹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