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會:大馬司法觀念落後 14年255人死在扣留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人權委會:大馬司法觀念落後 14年255人死在扣留所

人權組織一致呼籲政府簽署《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左起為傑瑞佐瑟、菲道斯胡斯妮、蘇仁德拉、周銓祥、艾利保生和莎米妮。
人權組織一致呼籲政府簽署《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左起為傑瑞佐瑟、菲道斯胡斯妮、蘇仁德拉、周銓祥、艾利保生和莎米妮。

(八打靈再也24日訊)人權委員會委員傑瑞佐瑟揭露,有數據顯示,從2000年至2014年有255人死在警方扣留所。其中194人是因病逝世、12人因患上腦膜炎死亡、自殺30人,因毆鬥重傷不治及不小心摔倒死亡者各為2人。



“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只有2宗死亡案件是與警方有關,令人懷疑;平均每年有17宗死亡個案,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傑瑞佐瑟在今午舉行的《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研討會上,如是指出。

他說,他數年前曾因參與非法活動,被扣在金馬警區扣留3天,情況也很惡劣。



多次吁簽反酷刑公約

“雖然不知道現在的情況,但我還記得當時扣留所環境很糟糕,數十人扣在一個狹窄房間,盡管政府一直說要邁向先進國,但我們的司法觀念還是很落后。”

他說,人權會曾多次呼籲政府簽署《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但當局以多個理由推搪,如需廢除死刑、涉及鞭刑等理由。

“雖然執法機構權威人士,如警察總長聲稱不信任酷刑,但屬下卻這么做,這是否代表警察總長應清理門戶?警方應以其它較人道的方式執法。”

出席者包括人民之聲協調周銓祥、國際特赦組織大馬分會執行主任莎米妮、律師公會人權委員組成員菲道斯胡斯妮和蘇仁德拉,及捍衛自由律師團執行主任艾力鮑爾森。

酷刑迫供屬電影橋段

艾力鮑爾森指出,以酷刑手段迫使恐怖分子招供的方式,純屬電影橋段。

他說,在電影或連續劇中透過酷刑手段迫使恐怖分子招供的情節,都是贊同使用酷刑的人士,但隨著科技先進,類似情節鮮少出現。

“這些人相信透過酷刑就能使人屈服,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如果在某公共場所發現炸彈,警方第一時間必定會透過閉路電視尋找嫌犯,而不是透過扣留案發現場的人再慢慢審問。”

曾處理過數宗扣留所死亡案件的他說,有關真相調查結果往往都是很漫長的,其中一個案件雖然經過驗屍庭確認警方須負責,但當局至今仍未逮捕任何人。

“這些都是真實的個案,但很遺憾的是它卻一再發生。”

法令與立場背道而馳

菲道絲胡斯妮指出,政府雖然表明不支持酷刑,但當局所推行的法令,如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和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等,卻與當局立場背道而馳。

她說,上述法令並沒有賦予司法機構監督警方的權力,這促使濫用酷刑事件發生。

“當局可能深信只有酷刑才能獲得所要資料,而這些都是在保護公共安全的藉口下才這麼做,所以他們才不願意簽署《聯合國反酷刑公約》”。

“一旦他們簽署這個公約,類似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和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的法令,就必須廢除。”

她也認為,當局應該是時候思考如何才能以不使用酷刑下,才能有效保護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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