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霖泰:保障學生 學校須納入職業安全法
(吉隆坡24日訊)全國職業安全與衛生機構主席丹斯里李霖泰認為,教育部須將學校納入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並成立職業安全與衛生委員會。
“近來,發生多起涉及學生的安全問題,包括兩天前在北馬學生越過馬路被車撞死事件和草場龍門塌下砸死學生等事件。”
他發文告指出,根據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超過40人的職業場所必須設立一個職業安全與衛生委員會, 職業安全與衛生計劃將涵蓋各層次,包括學校。
他透露,他已在近日移交一份備忘錄予部長,籲請部長同意多些關注學校學生的安全,並訓令教育部成立職業安全與衛生委員會。
他說,校方要在學校或學生群中推廣職場、職業安全與衛生前,必須教育老師有關職業安全的重要性,以便老師能夠向學生灌輸相關知識。